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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和律师函有什么区别

2021-04-02 63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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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对象不同。律师声明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而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 2、发布方式不同。律师声明通常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律师函通常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3、目的不同。律师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招摇撞骗;律师函目的是通过律师表明权利人的主张,使责任人清楚其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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