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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扯对方算不算打人

2023-05-30 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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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拉扯不算殴打他人。 殴打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因此相互拉扯、推搡行为不属于殴打他人的范围。但是如果推搡、撕扯对对方造成了损害身体健康的后果,比如撕扯挠伤、推倒受伤,就符合了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行为的特征了,肯定还是要按照故意伤害来进行处罚的。 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认定互殴: 1、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2、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其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 3、一方造成另一方受伤的,处拘留和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其拘留期和罚款数额相对增加,其中,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或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如果发生聚集性打架斗殴事件,参加的当事人都应该受到处罚,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拉扯对方,不算殴打他人。殴打,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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