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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除以营业收入是什么

2022-01-01 23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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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利润总额除以营业收入是利润率。 企业利润率的主要形式有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净利润率。 利润率的高低还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资本有机构成。在剩余价值率既定的条件下,利润率的高低同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成反比,即:资本有机构成愈低,一定量资本吸收的活劳动就愈多,榨取的剩余价值量也愈多,利润率就愈高;反之,则相反; 2、资本周转速度。利润率一般是以一年为期来计算的。假定其他条件(资本有机构成、剩余价值率、工作日长度)相同,则年利润率的高低同资本周转速度的快慢成正比,而同资本周转时间的长短成反比; 3、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如以靠牺牲雇佣工人健康为代价而实现的劳动条件的节约,可以减少不变资本的支出,从而提高利润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十条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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