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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出资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2022-11-07 260人已浏览
  • 石健伟律师

    石健伟律师律所主任

    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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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婚后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在子女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住房,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住房,让子女居住,该房屋所有权归父母。 第二,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住房,需要明确确定是否赠与子女的夫妻双方。如果是赠与子女夫妻双方,就应当明确表示赠与了自己子女的配偶;如果只是赠与自己子女,就不用做出任何声明。 第三,应该注意是否赠与子女配偶对于子女夫妻关系以及与父母关系的影响,不要由于为子女购买住房处理不好,制造子女夫妻不和。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分述如下: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离婚的时间那么就会遇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而对于是谁购买的房产,那么作为双方就要好好的协商清楚,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房产的事情,所以,不管是房产还是自己的财产都要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才不会引起更大的纠纷。 二、婚后个人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一)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属其中一方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出资买房怎么办 方法一:办理赠与公证 父母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场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场,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 谈者说,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兹证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某人用于购房,是对某人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的证言,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小夫妻闹离婚,公证书也能作为证据,以保护父母的财产。 方法二:签附条件赠与合同 其实所有父母都希望小夫妻能过得好,去办理公证证明出资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父母完全可以采取与小夫妻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会落入“外人”手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也就是在签订赠与合同时,约定义务,约定义务不完成,赠与行为可以撤销。徐骏建议,父母在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时,可以与他们签订合同,约定只有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才成立,否则则撤销。如此,一旦小夫妻离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财产,不会遭受损失。 方法三:请律师见证保留证据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想保护财产日后不遭分割,要点在于父母要有证据证明出资只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给子女,并由小夫妻俩或其他证人签字,也可以留下类似的录音证据。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找律师见证,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婚姻中产生的纠纷往往都离不开财产纠纷,对于婚后买房要看购买房子时主要的财产来源于哪一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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