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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2020-10-05 534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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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1、付款期限不同。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 2、定义不同。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等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3、分类不同。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两种;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因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和因此产生的担保纠纷以及信用证项下融资产生的纠纷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对法律适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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