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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己出资经营的店铺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0-09-12 142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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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婚前一方投资经营的店面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该店铺经营产生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想要对店铺等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的话,可以与女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就店铺经营收入的归属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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