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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转学新规定

2020-02-14 15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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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转学的相关规定有: 1、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2、每学期开学1个月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3、小学一年级上学期、六年级下学期、初中一年级上学期、初中三年级下学期不得转学。 4、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5、学生转学还要符合转入地区的教育局相关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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