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职务发明的特征及其归属问题怎么认定,有哪些规定?

2024-05-27 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6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我国法律对非职务发明创造没有明确定义,而是通过认定职务发明,间接地将不属于职务发明的发明自然归属非职务发明,所以明确职务发明的概念非常重要。 2.认定职务发明最主要的依据是《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关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法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综上所述,职务发明是与非职务发明相对应而存在的,与职务发明的情况不同,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而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