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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汇算清缴期限

2023-12-18 14人已浏览
  •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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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年度汇算清缴期限。 年终汇算清缴期限是指纳税人在每年结束时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纳税人应严格遵守该期限,及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以避免滞纳金或其他处罚。在这个期限内,纳税人需要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即根据自己的收入、扣除项目和适用税率等因素,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并在截止日期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如果纳税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但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请通常需要提前办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办理年度汇算大体需要以下几步: 1、选择办理方式。一共有三种: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可以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此时需要将自己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也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此时要特别注意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选择办理渠道。建议大家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一定规则给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确定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负责接受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下:(1)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中,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二是如果由扣缴单位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则向扣缴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填写确认申报表。这一步很重要,尤其是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不论是选择网络、邮寄还是现场办理,都需要填写申报表,即便是选择网络办理,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为纳税人预填了申报表数据,但纳税人仍需逐项梳理确认,申报表的填写将直接导致退、补税结果,因此这一步很关键。大家要了解一个公式、注意四个项目、把握一个原则。 综上所述:纳税人应关注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确保按时履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义务。税务申报截止日期的掌握对纳税人来说非常重要,可通过关注税务机关公告、咨询专业人士或利用电子申报系统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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