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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盖章盖哪几联

2023-06-02 16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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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机动车发票盖章,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购货方留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和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销货方留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和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机动车发票以下几联需要盖章: 1、购货方留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和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2、销货方留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和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3、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发票的作用和意义如下: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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