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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还需要领用发票吗

2023-12-16 6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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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数电票还不需要领用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3。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 数电票,全称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纳税人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主要特点有: 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等),可直接通过网络可信身份等新技术手段进行开票,实现“认人不认盘”。 去版式。数电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标签化。通过标签实现了对电子发票功能、状态、用途的具体分类,改变当前发票票种的繁杂状况,实时归集发票流转状态。 要素化。发票要素是发票记载的具体内容,是构成电子发票信息的基本数据项。 授信制。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 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综上所述,数电票具有诸多优势,能够有效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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