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自治区疫情指挥部的电话投诉

2022-12-14 1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2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自治区疫情指挥部电话:0475-8836994。 疫情防护的正确做法: 1、公众日常生活中和出行时应正确佩戴一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做好手卫生、遵守呼吸道礼仪。无需佩戴多个口罩或带呼吸阀的口罩,无需穿防护服; 2、召开会议时,应有效通风换气且社交距离1米以上。不应在人员拥挤、通风不良时仍不佩戴口罩; 3、无疑似/确诊病例时,居家环境清洁应以日常清洁通风为主,无需每日消毒; 4、超市购物缴费时,应间隔一米排队,戴好口罩,首选无接触支付; 5、乘坐轿厢式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间隔站立并遵守呼吸道礼仪; 6、家长陪小朋友玩耍时,应培养孩子手卫生意识,及时纠正儿童吃手和玩具的不良习惯,并定时清洁双手和玩具; 7、乘坐公交车或地铁时,可佩戴手套,减少触摸公共部位,不要触碰口鼻眼; 8、用餐前,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应不洗手,直接用手抓取食物; 9。咳嗽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包好后置于垃圾桶内或采用肘臂遮挡。不应随地吐痰、用手捂或直接对他人咳嗽、打喷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