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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子女坠楼,警方认为被寻衅滋事!

2020-04-13 22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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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武汉女子坠楼事件后续来了:警方以死者被寻衅滋事受理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此前报道,卢某在小区内被一条没有拴绳的宠物狗追逐,受到惊吓后,她责问狗主人为何不拴绳。此后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卢某曾被对方围堵侮辱,且多次向街道、物业反映无果。 从法律层面来讲,遛狗不拴绳首先已经违反了自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追责;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轻者面临五到十日的行政拘留罚款,重者可能涉嫌侮辱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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