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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2020-08-03 16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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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依出票而取得票据权利。 二、依转让而取得票据权利。 三、依法定而取得票据权利。 四、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八十五条,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第八十六条,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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