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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11月1日新规定

2021-12-09 28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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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社保11月1日新规定是对于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国家颁布了一项新政策是凡是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即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都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落实。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社保少交、不交的操作空间基本不存在了,企业的用工人数、工资、社保,以及相应的税收,尤其是个税,都将由税务部门统一,这样,如果少交或者漏交,很容易就会被发现。其次,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了,当今的社保,是行政强制缴纳,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真的没交,违规了,那么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追诉到当事人,因为这没有时间的限制。然后是社保的全额缴纳,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个人来说,单位缴纳得多了,个人自然也会扣缴得多,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将会减少,不过,未来的社保保障会增加,这也不是坏事。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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