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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保险怎么办理

2020-11-28 43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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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生儿出生后,首先带上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获取身份证号码,然后再拿着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医疗保险。监护人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准生证或户口本、一寸照片一张,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另外,新生儿从出生日起28天内购买的医保,在新生儿科监护室住院的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如果在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办理完参保手续,24小时后就可到医保中心补报相关费用。超过28天购买医保同期住院就只能自费结算,不享受医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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