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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刚上市,请问一下股东会分工是怎么样的?

2024-05-12 1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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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6、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8、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9、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1,在决策层,三人都是股东,在股东会一般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在管理层,如设董事会,其中一人任董事长,另外2人任副董事长或董事;如不设董事会,选举一人任执行董事。 3,在执行层,一人任总经理,另外二人任副总经理,分别主管人、财、物。 职务分配原则是按单位业务特点划分分工,做到人财物合理分离,产供销合理分离,内外合理分离,达到即互相牵制又工作有序,更能有效防止某人独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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