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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11 20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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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安置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具体房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拆迁安置房收益金怎么算的? 1、拆迁安置房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减去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再减去原契税实缴额,然后再乘以50%。 (1)对于宅基地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原则上不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对 于城镇国有土地上面房屋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需要缴纳50%的土地收益金;对于违规申领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还需要加付50%的土地收益金。 (2)土地收益金的核算基数一般是上市确认时房产部门的内部指导价格减去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时的购买价格。 2、控制拆迁安置房买卖过程中土地收益金 购买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时作充分的调研,对于拆迁之前的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宅基地还是城镇国有用地做-一个充分的考量; 购买人在签署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对违规拿房的情形土地收益金的缴纳主体进行约定,让出售人保证其申领的拆迁安置房没有瑕疵和违规。 三、安置费的补偿数额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对于拆迁方需要支付安置费的情形,需要按照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安置费金额。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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