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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03-01 30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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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家赔偿项目具体包括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3、致人精神损害的;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误工费:天数*242.3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误工费:天数*242.3元 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据的等材料)。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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