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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应该如何办理

2024-06-21 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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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何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呢,本文介绍分公司设立条件、登记程序、登记材料准备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详细解读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刻制公章;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注意事项: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共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所有材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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