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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2024-05-11 22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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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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