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哪些要式合同适用于国际贸易不合本式合同

2021-04-08 15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58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国际贸易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更改或终止、要约或承诺等,都无需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我国现行《民法典》也规定了,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因此,若无法律或者其他的行政法规规定,国际贸易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十一条 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第十二条 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盘、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