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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什么管理体制

2023-06-14 1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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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是分级监督管理体制。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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