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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新政策是应该如何的

2024-05-31 16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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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第一条就是保险费率产生了变化,简单的说,就是第一次新车保险缴纳的金额,如果是4000元,那么经过了第一次理赔之后,第二次的需要缴纳保险金额就会逐渐的变大,而到了第五次的时候,直接翻倍也就是达到8000,而达到8000也作封顶处理,也就是不再往上加。所以如果只是几百块钱就能解决的小问题的话,尽量还是不要让保险公司来理赔,不然就可能会让自己的保险费越交越高。 第二条就是保险理赔范围变大了。在此之前的很多保险公司,他们对于各种各样的天灾都是没有理赔项目的,比如说刮台风下暴雨,冰雹等等的自然灾害,他们没有理赔的项目。但是经过了这一次理赔范围的调整之后,这些都可以在车损险里面找到,所以这一次的调整可能对大家更加有利的,就是理赔范围变大了。 第三条就是代位求偿。简单来说,就是当自己成为受损一方的时候,如果对方的投保额度不够赔偿,那么我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来先行赔付,之后具体的追偿由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这就没有必要来麻烦自己为这件事情奔跑忙碌了。 第四条就是保险费用和车辆的价格并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在同一价位的汽车,他们在买保险的时候,并不一定就会有相同的保险费,这和传统的保险费计算方式是有差别的。 第五条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也就是交了比较高的保险费,但是得到的赔偿却很低,这种情况已经不再产生。由于现在对于汽车保险做得非常全面,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了完善,所以就不会出现高保低赔的情况。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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