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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原则

2022-04-14 7,55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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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的原则: 1、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2、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指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允许合法知悉的人员范围,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把知悉范围尽量限定到最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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