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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医保新政策

2021-12-14 19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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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中山医保最新政策分为以下几点: 1、实施分类保障,调整制度框架。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保险,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类型。用人单位可为其职工分别选择参加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2、扩大参保范围,保障全民参保。新政进一步扩大了中山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一是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中山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教育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和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3、调整缴费方式,实行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按年征收,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个医保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实现城乡居民缴费方式与国家一致,以解决按月缴费时参保人因没有存足医疗保险费和未扣缴成功享受不到医保待遇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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