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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借出去时的注意事项

2024-05-26 8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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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必须写下来。民间借贷是一种合同行为,所有交易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借条比借款合同更直观、便捷。借款人为企业法人或涉及职务行为的,应由经办人注明其身份,以表明其为个人借款或代表企业借款,并明确其偿还责任。借款人夫妻共同借款的,应要求两人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 2、利息约定要合法。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口头约定很难获得法院支持,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即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被法律保护。 3、务必银行转账汇款。在实际借贷纠纷中,多见因现金交付引发的举证困难。无论是交付借款,还是借款人支付利息、归还借款,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进行,并保留好银行汇款凭条。 4、涉及担保的,要注意办妥相关手续。抵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动产质押应确保质物所有人是借款人本人,并应实际交付。保证担保要特别注意保证期间的掌握,保证一旦过期,保证人即脱保。另外要特别注意,担保人在借条右下方落款签章处签字的,应在其签名前注明担保人身份,不然很有可能被视为借款人。 5、要牢记两个数字,即“两年”和“20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合同或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应于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主张权利;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这个时间则是从出具借条之日开始算起。 6、以下几种借贷合同无效,且不予保护: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非法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行为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有损社会公序良俗的情感债务转化的借贷,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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