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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有有权没收学生的手机吗?

2020-12-03 5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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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没收是指,将他人的财产以强制力的形式将财产的权利状态转变为公有的一种方式。 其次,学生的手机的原始权利状态,所有权一般归父母所有,学生是直接占有人。如果学校将学生手机予以没收,学生可基于占有权对学校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家长可基于所有权向学校行使所有权返还的权利。 再次,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因此,学校对于学生的手机可以进行保管,不可以长时间的占有甚至是以破坏所有权的形式予以没收,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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