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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是否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

2022-04-15 1,622人已浏览
  • 陈万忠律师

    陈万忠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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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新股东不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为转让人,新股东为受让人,公司为法人,为目标企业。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所有股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债务由公司法人承担,新股资金将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将用于承担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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