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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广大群众集思广益支招谨防价格欺诈

2024-06-10 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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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为防止消费者陷入价格欺诈陷阱,物价部门为大家支招谨防价格欺诈: 一、虚假标价:经营者在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支招:对于商品标价签表示的产地、质地等内容,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商品包装内或吊牌上产品情况介绍,再决定是否购买。 二、虚夸标价:经营者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支招:消费者在购买商家以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的商品时,最好能够货比三家,做到心里有底。 三、低标高结:经营者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支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交款后,最好能够仔细核对一下结算清单,检查一下结算清单中的商品单价,是否与商品标价签所标的单价一致。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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