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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称谓是什么

2020-03-31 1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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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开始立案侦查时,涉嫌犯罪被立案追究的当事人称为犯罪嫌疑人。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以后的刑事案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称之为被告人。刑事案件中权益被侵犯的一方,称之为被害人。提起公诉的一方,称之为公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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