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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起诉的地点有哪些

2024-05-02 10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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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 (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的,您可以选择到以下法院起诉: 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营居住地(借款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交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借款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4、原告居住地的法院; 5、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如抵押财产所在地) (三)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代表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一般情况下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比较容易立案成功,但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1、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如坐牢)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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