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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公司名称还能用吗?

2024-04-29 7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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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原公司被依法注销之后,任何人均不可再使用原有的公司名称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至少需要度过一整年的时间间隔方可重新以此前已注销之公司的名义来申请和组建自己的新公司;在此期间,即使该已注销公司更换名称,其他人也必须遵守法定保留期,即至少在一年内不能申请成立与原先公司名称完全相同的新公司。尽管其他机构和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法使用原公司的名字,但作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或者投资人来说,他们仍然有权按照相关程序建立新的企业组织。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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