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技术入股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2-06-17 2,312人已浏览
  •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20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技术入股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技术入股可能在盈利前被解雇,因此无法受益; 2、假如是技术入股,五年后没有撤股,公司还是有利可图,股东可分红。如果只做合同约定的项目,就看合同约定,应该不是分红的性质; 3、如果通过评估,成立一家新公司,是一个新的实体,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取决于合同的协议,然后取决于双方的协议,可以通过以后的合同改变以前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技术入股等非货币性财产入股应当对价格进行评估,并对财产进行核实。未经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利润分配的30%这是非法的。新公司的成立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