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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无效形式?

2020-08-28 18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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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符合以下条件,则仲裁条款无效: 一、仲裁条款有明确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条件约定了仲裁事项,也就是写明了对什么内容申请仲裁。 三、仲裁条款中写明了选定哪个仲裁委员会。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有明确的名称,并在仲裁条款中写明所选定的是哪一个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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