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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指什么

2021-01-07 152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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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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