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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联要订入凭证吗

2023-04-20 1,202人已浏览
  • 胡素卫律师

    胡素卫律师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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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抵扣联可以单独装订也可以直接装订到当月的凭证里面。 总体来说是需要装订的,因为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在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联上自行加盖x年x月已申报抵扣章后进行装订。 司法实践中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主要区别是,发票联是给购货方的,购货方作为记账的凭证,而抵扣联是给购货方,作为抵税的,发票联做到账里,抵扣联中进项税金,认证了之后,购货方能抵税,抵扣联认证了之后,单独订起来,发票联做为记账用,是购物凭证,抵扣联要给退税科提供,被收回去的,用于税款抵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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