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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有什么

2022-04-14 1,118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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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遗失物和遗忘物的区别如下: 1、从占有人失去占有物时的心理状态来看,占有人失去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一般很难准确回忆或说明丢失的具体位置;遗忘物的占有者有意识地将物体放置在某个地方,事后可以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体留下的具体地点或地点; 2、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拾得人往往对所拾得人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侵占遗忘物有很大的法律责任。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调解,一个是国家刑罚; 3、从占有变动模式来看,遗失物是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是占有-占有模式; 4、从法律效力上看,遗失物的拾取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遗忘物的拾取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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