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随州市办理慢性疾病证需要在哪里办

2020-03-09 32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单位将申请特殊慢性病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病种列表汇总,并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后申报到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到市社保局医务管理科申报。
法律依据
《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经审核确认符合特殊慢性疾病条件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申请享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一)特殊慢性疾病病种: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冠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晚期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伴二度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重症肝炎抗病毒治疗等。 (二)申请鉴定程序:特殊慢性疾病每年组织鉴定一次,申请人填写《随州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鉴定表》,持出院记录、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对符合标准的人员,颁发《特殊慢性疾病证》。 (三)门诊就医管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有效期限内,本人持“社会保障卡”、《特殊慢性疾病证》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四)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年起付标准为400元。 (五)费用限额: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为一种疾病的每月费用限额为400元,每多一个病种每月增加50元。 (六)医疗待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特殊慢性疾病人员当年起付标准以上,每月在限额以内的政策内费用报销70%。 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享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待遇。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