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23-03-16 12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45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1、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2、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 3、 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 4、国家保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5、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 6、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 7、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