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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3-01-31 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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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分娩后医院开具的)原件复印件; 3、诊断证明原件(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如剖腹产或顺产困难,可注明难产,能增加难产假); 4、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记住住院期间所用的处方药一定要单独开单);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6、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甘肃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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