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什么

2023-05-04 13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 个税汇算清缴,是我国的一种纳税方式,是纳税人在获取收入的第2年进行报税,个人取得收入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等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2、取得劳务报酬所、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1、通过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综上所诉,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上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