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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数怎么查

2021-12-11 15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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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积金基数查询方式具体如下: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12329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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