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经营范围

2022-11-02 7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2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款限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提供乡下生产资料的买下,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乡下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乡下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分别于公司等其他公司,所以必须以人员为主要服务爱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人员的需求进行,交易爱人主要限于本合作社人员。如以养鸭为主要人员的合作社,就应当以加入本合作社的养鸭农户为主要交易爱人,而不能以附近工矿区的居民为主要交易爱人。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乡下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