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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怎么分类的?

2020-09-03 20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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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分为直流电动车和交流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电路插接点,防止接触不牢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已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标识丢失或损坏的,所有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我市任意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补领或换领临时标识业务,如因临时标识损坏办理换领业务的,应将损坏的临时标识交回,非机动车登记站于当日核发新的临时标识,原临时标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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