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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买二手房需要在哪些部门办理手续

2024-07-06 2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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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二手房需要以下手续: 1、两边当事人在房子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实、转让合平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办理部门提出请求,并申报成交报价; 2、房地产办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请求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报价,并依据需求对转让的房子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价;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两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房子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两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子权登记请求书(收件窗口收取)。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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