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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人知道吗?

2024-06-20 10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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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申报国有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证书》须知 一、国有土地登记基本程序: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二、申报范围: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三、申报对象:以上区域内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使用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土地违法行为。 2、所使用土地无任何土地权属争议纠纷。 四、具体有关规定:1、据《土地登记规则》第十条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应向本局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2、《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土地申请者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后,应当填明下列基本事项,并由申请者签名盖章:(1)申请者名称、地址;(2)土地座落、面积、用途等;(3)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权属来源证明;(4)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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