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怎么提供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

2023-05-06 23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3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如下: 1、亲友证言:可以向亲友、邻居、同事等询问,是否知道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情况,如果有人能够提供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2、通信记录:可以收集夫妻双方的通信记录,如短信、微信、邮件等,如果通信记录中存在不和谐的内容,可以作为证据; 3、社交媒体记录:可以收集夫妻双方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评论等,如果社交媒体记录中存在不和谐的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 4、律师见证:可以请律师作为第三方见证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律师见证的证言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证据力。 夫妻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完全自愿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4、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 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综上所述,提供证据时需要尊重隐私权、人格尊严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合法、规范的方式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