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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爸的我有居住权吗

2024-05-12 9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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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尊敬的父亲选择将房产赠予阁下,尽管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实际的变更,但是,作为父亲的尊贵身份,他依然拥有居住许可书,这是由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编特意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居住权。这种居住权,实质上是一个人依据依法签订的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在其他人看似享有完全所有权的居所之上设置的占有和使用之权,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其基本的生活居住需求。 至于阁下是否有资格居住于父亲所有的房产之中,这个问题最终是否能够得到解决,主要还是要看阁下和父亲之间,是否对此事有所约定,或者是否遵守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假如父亲同意您在此处居住,那么您自然也就具备了在此房中居住的合法权益;反之,若父亲在此处居住意愿上持反对意见,那么您或许无法在该房产中享受居住权。 虽然居住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并不能被挪作他用,例如用于办公、商业活动或是娱乐场所等非住宅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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