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山林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4-04-17 1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关于林地征税的赔偿标准,详情如下: 1.针对防护林地和用材林地的赔偿标准如下:自营造之始,每亩土地将获得1000元的补偿金,此后每年,按照一定的增幅,补偿金额达到500到800元不等。 2.对于经济林以及竹林,其赔偿标准将结合营造过程中的全部投入收益和增值税,或者按船舶在被征缴,使用前前后后的三年内的平均亩产量进行三到五倍的计算得出。暂定在未开始盈利前,每亩土地的赔偿标准为1500~5000元,开始盈利后,每亩土地的赔偿标准为5000~30000元。 3.对于特殊用途的林地,其赔偿标准将是防护林地的林木补偿费的两到三倍,或者根据被征缴,使用目标的实际价值来计算。暂定在营造之初,每亩土地的赔偿标准为2000~3000元,此后每年,按照一定的增幅,赔偿金额达到1000到2400元不等。 4.对于苗木,其赔偿标准将参照被征缴,使用时或前三年的平均亩产量进行计算。暂定一般的用材树苗,一年生的苗木每亩的赔偿标准为1500~2000元,两年生的苗木每亩的赔偿标准为2500~3000元,三年生的及以上的苗木每亩的赔偿标准为3500~6000元;而珍贵的绿色树苗则需要按照一般的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的两到五倍进行计算,或者双方协商决定。 5.“四旁”林木的赔偿标准将结合植树、培育过程中的全部投入收益和增值税进行计算。暂定一般的用材树,在种植当年每棵树的赔偿标准为五元,此后每年,按照一定的增幅,赔偿金额达到3~5元不等;而珍贵的常绿树木则需要按照一般的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的两到五倍进行计算,或者双方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n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n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n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